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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湿地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作者: 管理员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5-04-01  浏览数: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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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简介

湿地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江西省重点实验室以“保障湿地植物资源充足、高质、可持续”为目标,围绕湿地植物种质资源收集、生物多样性保护、资源种质创新与综合高值化利用等主线,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实验室在湿地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为支撑江西省湿地生态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学和技术支持。 

二、开放基金设立目的

为推动湿地植物资源与生态保护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实验室的研究水平与创新能力,促进湿地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资助国内外相关研究人员围绕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重点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三、资助领域

开放基金课题的经费从湿地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江西省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中支出,专款专用。开放基金主要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1. 湿地植物资源调查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包括湿地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与迁地保护、珍稀濒危水生植物资源保护与恢复技术、湿地植物与生态系统相互作用机制等研究。

 2. 湿地植物种质创新与功能开发:

 包括湿地植物种质创新与新种质选育、湿地植物功能特性与生态修复应用研究、湿地植物资源高质化利用与产业化开发等研究。

 3. 湿地生态修复与系统治理:

 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中湿地植物的作用与优化配置、湿地生态修复技术和湿地植物资源的管理与利用开发等。

 4. 湿地生态系统监测:

 包括湿地生态多样性动态监测、碳汇与温室气体通量监测、新型传感器与智能监测技术和湿地植被的遥感监测与多源数据融合与智能分析等。 

四、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为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2. 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

 3. 每位申请人限申报1个项目;

 4. 项目研究内容需符合开放基金支持领域,并具备创新性、可行性和有科学价值的预期成果。 

五、资助方式与额度

 1. 开放基金采用项目资助形式。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平均资助力度为2~4万元。最终立项课题数量、资助经费及形式,根据实验室经费、课题申请数量、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2. 优先资助与湿地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江西省重点实验室人员合作的研究项目;

 3. 开放基金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的实验材料、数据分析、人员经费及差旅等直接相关费用。 

六、申请与评审程序

 1. 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2025年度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2025年度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信息表》(附件2),申请人详细简历及代表性科研成果清单,和其他必要的支撑材料(如合作协议、研究基础证明等)。 

 2. 申请时间

课题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4月28日。申请人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完整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 评审程序

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对课题申请进行初审,以下情况不与资助:

 (1) 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 不符合课题资助范围;

 (3) 申请者或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数超过两项;

 (4) 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5) 申请者获得的资助课题尚在进行中;

 (6) 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清,无法进行评审;

 (7) 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

 (8) 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

通过初审的课题,提交至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三名或以上高级职称专家进行匿名评审。评审主要依据项目的科学价值、创新性、可行性和团队研究能力等,并依据课题评分排名递交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依据排名择优资助,确定资助项数及资助额度。评审结果将通知获资助项目负责人。 

七、项目管理与结题要求

 1. 项目执行与管理

 (1) 获资助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批准的研究计划组织实施,并按时提交中期项目进展报告。

 (2) 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实验室备案。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在原单位或调入单位完成课题,但须调入、调离双方及实验室签署意见,并报实验室审批及备案。

 (3) 实验室每年度对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举行开放基金课题进展汇报会。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年度结束时提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对不报送进展报告、工作无进展、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单位发函督促,停报课题经费。项目负责人如不能纠正、补报,实验室将中止资助,追回划拨经费。

 (4) 课题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三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和发表学术论文或/和专利原件(电子版)。实验室将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确定是否准予结题。

 2.成果管理

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归本重实验室与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共同拥有。发表科研论文中必需署名重点实验室,本重点实验室必需署名为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的单位之一。中文署名的标准格式为“湿地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江西省重点实验室,江西省、中国科学院庐山植物园,九江,332900”,英文署名的标准格式为“Jiangxi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Wetland Plant Resources Conservation and Utilization, Lushan Botanical Garden, Jiangxi Provence and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Jiujiang, 332900”。同时,在论文致谢中需要标注“感谢湿地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江西省重点实验室 (20242BCC32107)对本论文的支持”。对应英文为“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the Jiangxi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Wetland Plant Resources Conservation and Utilization (20242BCC32107)”。 

 3.结题验收

项目的结题要求为:①发表中科院分区2区及以上SCI论文1篇或②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③lSCI论文和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各1篇。研究期限结束,达到结题条件的开放基金负责人可申请结题,提交研究报告和所完成业绩等材料(电子版)。课题原始资料及学术论文应立卷,交实验室存档。 

八、联系方式

实验室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威家镇,江西省、中国科学院庐山植物园,鄱阳湖分园办公楼

联系人:刘征

电话:18697502248

邮箱:liuzheng2927@163.com


附件1 2025年度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2025年度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信息表.xlsx